[问答题]

2004年2月3日,原告拍卖有限公司与被告百越壮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川拍项字2004年第8号的《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被告)委托乙方(原告)拍卖“百越壮都”商标品牌、百越壮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百越壮都项目在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51%以上股份及项目配套土地500亩使用权。四个标的整体拍卖保留底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
合同还约定拍卖成交后,乙方须在甲方办理完证照转移、股权转让、股份划分、《可研》批复等手续,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扣除佣金后将拍卖成交款付给甲方,不得延误。否则乙方将按成交款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15天以上,不支付拍卖成交款给甲方的,则按成交款的20%支付违约金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发布了拍卖公告,并于2004年2月29日举行了拍卖会。在该拍卖会上竞买人黄某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应价竞买成交成为合同标的的买受人,并于当日与原告方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了成交定金200万元。
之后被告没有交付标的物,而是向原告提出“由买受方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首付150万元人民币给委托方。并将其余拍卖成交款在扣除应支付受托方(5%)的拍卖佣金100万元人民币外,必须将全部成交款由买受方直接支付给委托方。”的变更合同的请求。原告对被告变更合同的请求不予认可,坚持要求被告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遂引起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拍卖成交额5%的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支付原告各项损失费用6.6万元(含广告费50000万、场地租金5200元、差旅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另外查明:原告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物曾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但工商局对其中的“百越壮都项目在南宁良凤江森林公园51%以上股份及配套用地500亩土地使用权”不予备案。
而被告亦未向原告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对该两项拍卖标的物具有所有权和依法可以处分的有效证据。被告从签订委托合同至拍卖期间,对委托拍卖的四项标的中的“百越壮都项目在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51%以上股份及项目配套土地500亩使用权”没有实际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对此事实原告如认真审核被告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是应当知情的。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2月3日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被告从该委托合同签订前至拍卖期间,对委托拍卖的四项标的中的“百越壮都项目在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51%以上股份及项目配套土地500亩使用权”没有实际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原告对被告委托其拍卖的标的物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也没有尽到认真审核的义务,且在知道被告对其中两项委托拍卖物不具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仍然依拍卖合同进行拍卖,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造成合同无效不能履行,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原、被告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拍卖成交额5%的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依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鉴于本案造成合同的无效,被告负有主要过错责任,则其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56020元负主要责任。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百越壮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拍卖公司支付广告费、场地租用费和差旅费共计人民币5041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问题:法院确认本案《委托拍卖合同》无效是否正确?
 2.拍卖人明知道委托人对委托拍卖的标的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而进行拍卖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

相关试题

原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诉称:2010年2月1日,被告甲拍卖有限公司与被告乙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联合拍卖协议书,就双方合作拍卖某大酒店资产权益一事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由甲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并负

[问答题]原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诉称:2010年2月1日,被告甲拍卖有限公司与被告乙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联合拍卖协议书,就双方合作拍卖某大酒店资产权益一事达成协

  • 查看答案
  • 案例六<br />案情介绍<br />2010年9月9日,金博大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博大公司)与某拍卖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车号为豫A01222奥迪轿车

    [问答题]案例六案情介绍2010年9月9日,金博大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博大公司)与某拍卖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车号为豫A01222奥迪轿

  • 查看答案
  • 案情介绍原告某工贸有限公司诉称:通过拍卖程序,向被告某拍卖有限公司购买了第三人电力物资公司委托被告拍卖的电缆附件设备,支付了全部贷款58797元,同时还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但原告去提货时,被告却未能

    [问答题]案情介绍原告某工贸有限公司诉称:通过拍卖程序,向被告某拍卖有限公司购买了第三人电力物资公司委托被告拍卖的电缆附件设备,支付了全部贷款58797元,同时

  • 查看答案
  • 2004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

    [单选题]2004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2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8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8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A.8月10日 B.8月20日C.8月25日 D.8月30日

  • 查看答案
  • 2007年5月28日,土地收储中心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土地收储中心将6宗土地(含05号地)委托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委托合同的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期限)的空白处被用斜线

    [问答题]2007年5月28日,土地收储中心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土地收储中心将6宗土地(含05号地)委托拍卖公司依法拍卖,委托合同的第五

  • 查看答案
  • 2002年1月11日,南海交行与某拍卖行签订了一份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南海交行将其拥有的南府国用(2000)字第特05004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的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行于同年1月11日至3月

    [问答题]2002年1月11日,南海交行与某拍卖行签订了一份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南海交行将其拥有的南府国用(2000)字第特05004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 查看答案
  • 原告叶某于2。07年10月9日以拍卖方式取得被告县医药总公司破产清算组委托被告拍卖行拍卖的店面房屋4.5间(其中左边房屋面公告积为84.3,右边房屋公告面积为103.03)。当日签订了两份拍卖成交合同

    [问答题]原告叶某于2。07年10月9日以拍卖方式取得被告县医药总公司破产清算组委托被告拍卖行拍卖的店面房屋4.5间(其中左边房屋面公告积为84.3,右边房屋公

  • 查看答案
  • 原告置业有限公司诉称:2006年11月10日第四粮油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四粮油)委托被告拍卖公司对劳卫路150号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2007年12月7日原告通过竞拍获得该标的物。但在办理过户手

    [问答题]原告置业有限公司诉称:2006年11月10日第四粮油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四粮油)委托被告拍卖公司对劳卫路150号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2007年

  • 查看答案
  • 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

    [单选题]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

  • 查看答案
  • 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

    [单选题]原告:五湖贸易公司被告:天云农场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合同还约定:原告应向被告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

  • 查看答案
  • 2004年2月3日,原告拍卖有限公司与被告百越壮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川拍项字2004年第8号的《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被告)委托乙方(原告)拍卖“百越壮都”商标品牌、百越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