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住宅工程包含两栋民用住宅,均为地下2层,地上28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施工工期为11个月。建设单位拟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招标文件写明,以固定总价合同承包。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施工单位,最终以4500万元中标该项目。该公司认为工程结构简单并且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非常熟悉,未到现场进行勘查;另外考虑工期不到一年,市场材料价格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接受了固定总价的合同形式。
事件二: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1)乙方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承担施工组织设计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2)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线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事件三:进入施工阶段后,现场堆放的材料占据了局部消防通道。项目部布置的多个安全警示标牌在一起布置时,按禁止.警告.提示.指令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下后上进行排列。监理工程师认为现场存在不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事件四:主体结构柱钢筋绑扎施工时,柱纵向钢筋第一个接头伸入柱底的箍筋加密区内,已知柱高6m,柱边长400mm。如图所示:
(1)双方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乙方承担哪些主要风险?乙方做法有哪些不足?
(2)事件二中,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三,现场管理不妥之处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请说明不妥之处,并试计算柱箍筋加密区的范围。
-
相关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