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货物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B.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及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均免征增值税
C.增值税起征点仅限于个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可暂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