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从国外进口烟丝一批,已知该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为120万元,按规定缴纳关税90万元。入关后运抵甲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票。注明运费6万元、税额0.5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8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将收购的烟叶直接运往乙加工厂加工烟丝,甲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票。乙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不含税价款20万元),并开具专票。
(3)生产领用上述进口的全部烟丝和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80%用于生产卷烟.当月生产甲类卷烟1100标准箱。
(4)将上述剩余的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全部销售给另一卷烟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票,取得不含税价款300万元。
(5)将生产的卷烟400箱销售给同市丙批发企业,开具的专票、取得不含税价款12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批发企业2%的现金折扣。
(6)丙批发企业当月向零售企业销售卷烟280箱、开具的专票、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万元;剩余的120箱,销售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开具的专票、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生产环节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箱;相关票据已在发票确认平台确认且于当期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进口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乙企业受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销售烟丝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丙批发企业应纳消费税。

参考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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