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18年5月1日,则自2019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
D.乙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5000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