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甲公司在编制2×18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内审部门就2×18年以下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提出异议: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18年6月1日,甲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为非保本非固定收益型,根据合同约定,该理财产品期限为三年,预计年收益率6%,当年收益于下年1月底前支付;理财产品到期时按资产的实际现金流量情况支付全部或部分本金;银行不保证偿还全部本金和支付按照预计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甲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18年7月1日,甲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丙公司2×18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50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5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5%,于每年年初支付上一年度债券利息。甲公司购买丙公司债券合计支付了5122.5万元(包括交易费用)。
甲公司持有该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每日流动性需要,且相关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甲公司将该债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2×17年2月1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丁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80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8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支付款项为8010万元(包括交易费用)。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甲公司2×18年下半年资金周转困难,遂于2×18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了60万份丁公司债券,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为5800万元。出售60万份丁公司债券后,甲公司在未来期间对剩余20万份丁公司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主,但不排除在未来择机出售该类金融资产的可能。甲公司将该债券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2×18年9月1日,甲公司与某投资机构签订合同,按照合同,投资机构向甲公司提供100盎司黄金。6个月后,甲公司应当向投资机构支付与110盎司黄金等值的本公司股票以结算该合同。其中,黄金价值按6个月后的市场公允价值确定,股票数量以到期日前3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甲公司将该合同分类为权益工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对相关金融工具的分类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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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甲公司在编制2×18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内审部门就2×18年以下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提出异议:<br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