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和平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电制造,股份总数为10亿股,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投资设立的华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和平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钱某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孙某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钱某任董事长。
2017年4月10日,赵某与钱某就和平公司收购网商公司一事达成初步意向。和平公司委托夏华证券公司对网商公司进行调研并设计收购方案。夏华证券公司调查发现:2014年至2016年,网商公司的年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和3000万元;根据2016年度的审计资料,网商公司的资产总额为和平公司的5倍。
2017年5月10日,夏华证券公司提出旨在将网商公司资产置入和平公司的重组方案:和平公司向钱某和孙某分别发行股份9亿股和1亿股,换取二人所持的网商公司全部股权之后,和平公司将网商公司吸收合并。
该资产重组方案最终被董事会否决。经调整后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5月15日公告,6月开始实施。
李某是和平公司一名小股东,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赵某之妻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调查发现:赵某之妻于5月11日将其个人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全部卖出,亏损80余万元;然后立刻全仓买入和平公司的股票。在听到李某举报的消息后,其于8月15日卖出全部和平公司的股票,亏损200万元。证监会调查后对赵某之妻予以处罚。
2018年3月,为进一步融资,董事会提出公开发行新股方案:公司发行新股1亿股,由甲证券公司包销。根据和平公司与甲证券公司签订的股票包销合同,股票发行自核准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承销期限100天,甲证券公司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股份1000万股,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资产重组方案是否会导致和平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并说明理由。
(2)根据和平公司和网商公司的资产规模比例以及网商公司的盈利状况,资产重组方案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
(3)赵某妻子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4)和平公司新股发行的方案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与解析:

相关试题

和平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电制造,股份总数为10亿股,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投资设立的华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和平公司51%的股份。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