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1950万元,某施工单位中标了该工程。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标价为3000万元,该工程项目的规费取人.材.机.管理费.利润之和的6.68%,增值税率按10%计。本案例中,人材机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均不含税。合同约定:
(1)当土建工程每项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清单工程量的15%时,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或1)。
(2)当装饰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投标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偏差超过15%时,应结合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确定是否调价。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挖基础土方工程的清单量1000m3,清单综合单价为35元/m3,实际签证的工程量为1500m3。
事件二: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某装饰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原清单量的1520m2变更为1824m2,已知施工单位该清单标价的综合单价为45元/m2,招标控制价中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为60元/m2。
列式计算该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
2.列式计算事件一土方工程的签证款。
3.事件二中,该装饰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是否可以调整,说明理由。如该清单标价的的综合单价为50元/m2,其他不变,该装饰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是否可以调整,说明理由。
4.如果事件二中的综合单价互换,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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