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
关业务如下:
(1)2008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08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09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0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10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0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2,取得收入40500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
(6)2010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东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2011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③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④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
参考答案与解析:
[案例分析题]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1)2008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08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09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3)2010年
[主观题](2011年)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08年1月~2011年2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08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08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09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0年3月该项目
[单选题,案例分析题] 三级资质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4年12月设立。2014年5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开发普通商品住房小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并以出让方式取得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该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筹措建设资金。2014年8月1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二级资质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建设的同时进行了大规模的房地产广告宣传。2015年6月,乙公司完成该小区开发,并通过综合验收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二级资质的乙房地产开发
[试题]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6年6月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2)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万元,相关税费50万元;(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2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75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60万元;(4)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
[多选题] 2008年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决定在A省B市,开发一商品住宅小区,小区占地面积为44公顷,其中10公顷系市区的土地,其余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并以合法方式取得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在该小区开发过程中,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筹措建设资金。2010年6月,甲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乙公司。2008年6月,乙公司完成该小区开发,并通过综合验收。甲公司合法取得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A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
[单选题]A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持验资证明等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A .30B .120C .60D .90
[试题]2005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2005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程转包给C公司。2005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
[案例分析题] 2005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2005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转包给C公司。2005年2月1日,A公司与甲
[问答题] 201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份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零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8%,2年零6个月的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某商业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但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B银行依照约定于201
[案例分析题] 201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