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该矿13运输巷前方水文条件不清,在掘进期间,出现了滴水和淋水等透水征兆,引起了矿方注意,进行了探放水,遗憾的是5月17日在探水中,钻机出现了故障,5月18日安排修理。但就在透水征兆明显、尚未完成探放水工作的情况下,矿方没有停产,也未撤人,继续违章冒险组织生产,最终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1、依据《煤矿防治水规程》,确定这起突水事故的等级?2、指出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参考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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