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20×0年新成立的公司,20×0年发生经营亏损3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未来5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20×1年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4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剩余亏损。20×1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20×1年颁布的新所得税法规定,自20×2年1月1日起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0×2年实现税前利润1200万元,20×2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3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剩余亏损。
要求: A . 要求:
B .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