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交增值税 (1)国内采购物资 借:材料 库存商品等(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按应付的金额) 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材料等(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按差额)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等(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按应付的金额) 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4)进口物资 借:材料 库存商品等(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按应付的金额) 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材料 库存商品等(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等)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利润等(按实际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7)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小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中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小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按当期限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及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的合计金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9)小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未交增值税 (1)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其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也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其会计处理方法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其会计处理方法仍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7.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8.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9.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缴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0.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1.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12.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13.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15.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账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账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应缴税金科目下的进项税、销项税、已交税金、转出未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月底会计分录怎样做!对应的科目是什么?
[主观题]企业上交上期应交未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于应交税金二级科目的是( )。A.进项税额和已交税金B.未交增值税C.出口退税和销项税额D.转出未交增值税和多交增值税
[单选题]下列各项,应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有( )。A.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B.本月上交上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C.结转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D.结转本月多交的增值税
[单选题]下列各项,应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的有( )。A.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B.本月上交上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C.结转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D.结转本月多交的增值税
[单选题]11下列不属于于应交税金二级科目的是( )。A.进项税额和已交税金B.未交增值税C.出口退税和销项税额D.转出未交增值税和多交增值税
[判断题] 计算应交税金时需要编制调整会计分录,支付税金不是调整会计分录。A . 正确B . 错误
[主观题]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企业应按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
[单选题]“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应登记( )A.销项税额B.进项税额C.出口退税D.进项转
[单选题]“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应登记()A.销项税额B.进项税额C.出口退税D.进项转
[单选题]“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应登记()A.销项税额B.进项税额C.出口退税D.进项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