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人员拟对某工业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月1日。
同行业已建类似项目设备工器具购置费总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进口设备购置费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余为国内配套设备和工器具费。进口设备购置费中,设备到岸价为150万美元(1美元=7.3元人民币),其余为进口设备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运杂费。
待估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仍为进口设备。结合待估项目的设备清单,评估人员查询得到评估基准日进口设备到岸价为130万美元(1美元=6.82元人民币);进口设备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运杂费占进口设备购置费的比例与已建类似项目所占比例相同。国内配套设备和工器具与已建项目相同。但其购置费上涨了10%。
已建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分别为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的50%、30%和20%。截至评估基准日,由于时间因素等引起的上述三部分费用的综合调价系数分别为1.05、1.06和1.1。除此之外,不再发生其他工程费用支出。
待估项目建设投资在建设期两年内平均投入,年价格上涨幅度为3%,该项目在建设期两年内每年贷款1000万元,资金分年均衡发放,贷款利率为5%。该项目未发生其他费用,不计开发利润。
要求:
1.计算类似项目进口设备的其他费及国内运杂费占进口设备购置费的比例。
2.计算待估项目的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3.利用比例估算法计算待估项目的静态投资。
4.计算待估项目的涨价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建设工程造价。
(涉及金额的,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