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找题吧
>
警察招考
[单选题]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但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6条还专门规定了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条件,这些条件和国家公务员不得辞退的条件是一致的,即( )。
A.因公负伤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B.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C.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D.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参考答案与解析: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