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某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988元,比1995年增加2735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5.8% ,年均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2年为2825元,比1995年增长570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3.2% ,年均增长3.0%。
城镇居民人均用于食品支出由1995年的3003元提高到2002年的3460元,增加457元。2002年农民人均食品消费为1345元,比1995年增长9.5%。
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由1995年的422元,增加到2002年的491元,农村居民人均用于衣着消费为108元,比1995年的91元增长18.7%。
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986元,比1995年的661元增长49%,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4.5平方米,比1995年增长16.6%。农村居民2002年人均用于居住消费441元,比1995年增长27.7%;人均住房面积24.1平方米,增长15.5%。
城镇居民用于交通和通讯支出比重由1995年的6.3%上升到2002年的14.2%,人均支出额由1995年的396元增加到2002年的1273元,增长2.2倍,平均每年以18.2%的速度递增。2002年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讯费251元,比1995年的82元增长2.1倍。
城镇居民用于娱乐文教人均支出额由684元增加到1386元,增长1倍多,年均递增10.6%。在医疗保健支出方面,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额不断增加,由1995年的205元增加到2002年的501元,增长1.4倍,年均增幅达13.5%;农村居民人均用于文化教育娱乐的总支出1995年为245元,2002年为302元,增长23.4%。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995年为68元,2002年为117元,增长72%,年均增长8.1%。 91.下列消费额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哪一消费领域农村高于城市?( )
A.衣着消费
B.交通通讯支出
C.医疗保健支出
D.住房消费